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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安大略省承认的离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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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petersen 发表于 2021-5-26 12:27 PM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本文仅供参考。如有问题请电:

(905)-975-1323


  •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离婚程序开始之前居住了至少一年的离婚国家,那么您的外国离婚通常会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承认。

  • 如果你们两个人都不在那国家居住了一年,那么如果申请离婚的人能够证明他们(申请离婚的俩个人)与那个国家有“真实和实质的联系”,那么他们的离婚可能仍然合法。

  • 离婚是否在安大略省得到承认的决定者不是加拿大政府,也不是安大略省政府,而是法院。在 Al Sabki v. Al Japeh 2019 ONSC     6394 案中, 离婚是很久以前在叙利亚 Syria 得到的, 但是安大略法院说叙利亚的离婚程序对妻子不公平, 叙利亚的离婚在安大略省没有得到承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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