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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大略离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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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petersen 发表于 2021-5-26 01:58 PM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本文仅供参考。如有问题请电:

(905)-975-1323

1.   因为安大略省的封锁,安大略省增加了配偶虐待的案件.         
2.   因为安大略省的 Al Sabki v. Al Jajeh 案件,除非夫妻双方都同意在中国离婚,否则我建议夫妻双方在他们居住的安大略省离婚。      
3.   我建议配偶首先订立分居协议。 在离婚法庭上辩论是耗时又昂贵。您可以提前辩论,事先同意,只需要求法官将“分居协议” 纳入最终的离婚法令中即可。您们可以共同申请离婚。 如果配偶们可以事先将所有事情达成协议,除非法官不能接受您的分居协议,否则法官不需要见您。您也不需要出法庭。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 
4.   以下是在安大略省离婚的要求:
(a) 在加拿大或其他地方合法结婚.
(b) 打算与您的配偶永久分开或已经永久分开了.
(c) 您或您的配偶在离婚申请前已在安大略省居住了12 个月,并继续在安大略省居住。
5.   我建议没有过错的离婚。您必须分开至少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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